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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总决赛剪辑_nba总决赛集锦

tamoadmin 2024-08-31
1.饱受争议的杜兰特,在生活中的他是怎样的一个人?2.乔丹的《最后之舞》,你怎么看?3.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4.请提供科比在意大利的详细成长经历,有最好。5.勒布

1.饱受争议的杜兰特,在生活中的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2.乔丹的《最后之舞》,你怎么看?

3.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4.请提供科比在意大利的详细成长经历,有最好。

5.勒布朗 詹姆斯的人生经历及对经历的评价

6.加起来超10亿,伊巴卡仅1.2亿,雷霆四少谁挣得钱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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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头对发型师的要求很高,所以很多普通发型师是做不出这种发型的。一个好的发型师能让发型保持很长时间,还能让发型看起来很平,很有立体感。其制作时间因理发师的熟练程度而异,但一般可在3小时内完成。剪辑前要在头发上打蜡防止过度弯曲,让头发干透。稍微不合适的发型会显得单薄僵硬。一般情况下,犁头需要两位发型师的配合。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尽量编织紧密,使头发紧贴头皮,价格在400元左右。发型保养不需要太多时间,定期用发蜡定型即可。大多数情况下,犁头不一定要在洗澡的时候打散,不然艾弗森的孩子就忙不过来了。

艾弗森主要穿3号,这是他的招牌号码。他从高中就一直是3号,活塞之后选1号是因为活塞3号stucky。费城76人队为四届NBA得分王阿伦艾弗森举行了球衣退役仪式。球衣退役仪式在76人对阵奇才的比赛中场休息时举行。艾弗森的3号球衣挂在奇克斯的10号球衣和巴克利的34号球衣之间。目前,76人一共退役了8件球衣,包括“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和张伯伦的球衣,此外还有艾弗森的3号球衣。摩西马龙、穆托姆博、拉特利夫、加里佩顿等球星也出席了仪式。阿伦艾弗森,男,15年6月7日出生,美国著名NBA篮球运动员。他曾11次入选NBA全明星队,是美国男篮梦之队队长。1996年6月26日,他被费城76人队选中,成为NBA历史上最矮的状元秀,绰号“TheAnswer”。艾弗森在14年的职业生涯中,先后效力于费城76人、掘金、灰熊和活塞,场均出场时间、得分、助攻和抢断。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艾弗森四次获得得分王,11次获得全明星,三次获得抢断冠军。2000-2001赛季,艾弗森打出了职业生涯最佳表现,获得了常规赛MVP奖杯,帮助76支球队杀入NBA总决赛。2013年10月30日,阿伦艾弗森在费城正式宣布退役。

饱受争议的杜兰特,在生活中的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最后之舞》刻意丑化皮蓬,用于抬高乔丹!乔丹若无二爷能有六冠?

5月21日,NBA记者大卫-卡普兰在ESPN的播客节目中表示:公牛名宿斯科特-皮蓬对《最后之舞》刻画形象感到“非常生气。”对此迈克尔-乔丹并没有发声,其实在两周前就有记者曝出皮蓬对《最后之舞》中自己的形象感到受伤与失望,而这一次是“非常生气”,大卫-卡普兰表示:皮蓬很反感乔丹纪录片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负面人物,这是在磨灭自己对公牛所作贡献。

在乔丹纪录片中有几次丑化了皮蓬,其一、19-98赛季休赛期推迟手术,乔丹表示皮蓬这样做很自私;其二、1994年东部半决赛的最后1.8秒,菲尔-杰克逊让库科奇承担最后一投,皮蓬不满拒绝登场,而且还再纪录片中回顾了皮蓬的言论:就算在发生一次那样的情况,我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93-94赛季的公牛根本没有乔丹,为了丑化皮蓬抬高乔丹,专门选了皮蓬的一场“争议之战”,这部纪录片为了抬高乔丹做了太多低劣的手段。

公牛三冠功勋格兰特,他也炮轰《最后之舞》真实性如同狗屎,有90%都是虚的,有一集为了凸显乔丹在队内的威望,剪辑了很多真实的故事,比如乔丹在飞机上不让乘务员给格兰特食物,纪录片只有乔丹喷格兰特打得很垃圾话,不配吃饭的画面,却没有格兰特对着乔丹喷垃圾话,叫嚣让乔丹来取走自己的食物的细节,格兰特还表示当时如果乔丹敢过来,他必然会动手揍这个男人一顿,那时候的他根本不会给乔丹一点面子,而且乔丹只要在训练时对他大呼小叫,他都会回怼,乔丹并没有纪录片里面的威望,他对某些球员的拳打脚踢也被夸大了,乔丹只会虚张声势。而格兰特也表示:94年根本没有乔丹,为何纪录片要专门抹黑皮蓬?皮蓬难道不是乔丹最伟大的队友吗?这部纪录片还算是纪录片吗?

有人问我NBA教会了你什么?我会说双标、捧一个踩一,《最后之舞》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第一集与第二集是在说乔丹是NBA最伟大的巨星,他的功绩后人无法逾越,就连勒布朗-詹姆斯也不行,詹姆斯9次总决赛只有3个冠军,乔丹6次总决赛有6个冠,却绝口不提乔丹三次止步首轮,而詹姆斯没有过这样的尴尬;《最后之舞》还要踩着皮二爷来捧乔丹,这不是更加的不像话吗?试问没有皮蓬,乔丹怎么可能拿下6个总冠军,乔丹这6冠+6FMVP至少有30%是二爷的功劳吧?乔丹或许是NBA历史上唯一一个为了抬高自己刻意抹黑自己生涯最伟大帮手的球星。

皮蓬的带队能力差吗?93-94赛季与94-95赛季,皮蓬是公牛的老大,93-94赛季二爷场均22分8.7篮板5.6助攻2.9抢断0.8盖帽,入选全明星先发+一防+一阵+全明星MVP,带领杀入东决半决赛;94-95赛季二爷场均21.4分8.1篮板5.2助攻2.9抢断1.1盖帽,入选全明星先发+一阵+一防+抢断王,带队杀入东部半决赛,连续两个赛季入选一阵+一防足以证明二爷的能力,而且都带队进入了东决半决赛,这带队能力已经比很多入选名人堂的球星出色太多了。

没有皮蓬在锋线上的防守能力、策应能力、得分能力,迈克尔-乔丹能在比赛中那么轻松吗?根本不可能,皮蓬在乔丹6个总冠军的赛季中PER值接近23,他的作用并不比乔丹差多少,这样的帮手乔丹不盛赞也就算了,还在自己的纪录片中刻画抹黑他,乔丹这人的情商实在是太低了,胸襟也过于狭小,为何钱宁-弗莱说,若将乔丹放在如今的联盟,根本没有人愿意跟他做队友!这就是最好的理由,乔丹的成功仅仅在球场与AJ,他的为人是最大的弊病。

乔丹的《最后之舞》,你怎么看?

“他就是个白痴,他就是个白痴。下一个问题。”

16赛季季后赛,雷霆首轮迎战小牛。小牛老板对媒体喊话“雷霆只有一名超级巨星”(暗指威斯布鲁克并不是超巨),引起了巨大的波澜。

在雷霆淘汰小牛之后,球队的记者会上,有记者向威少提出库班的这一说法,杜兰特却直接接过话茬,回答道“库班就是个白痴”。

球员都是有自尊心的,球星的自尊心则更加强。杜兰特,这个未来有可能挑战得分榜的男人,他的自尊心,是人们想象不到的高度。

他不允许别人质疑自己,更不允许别人质疑自己身边的人。所以那时候,杜兰特是威少身边最好的朋友,他会挺身而出。

“这样太幼稚了。如果我是麦基,我也会有同样的感受,(奥尼尔)这样做很幼稚。”

奥尼尔常年将麦基送上“五大囧”的搞笑篮球剪辑中,这让麦基成为众人笑柄。同样,杜兰特也为作为自己队友的麦基出头,回击奥尼尔。

“除了杜兰特和威少,这支球队的阵容有多么差。和这些cats一起打球,杜兰特不可能夺冠的。”

这是17年9月,杜兰特用自己的推特回复网友问题的答案。很明显,杜兰特忘记切换账号了,他以为自己用的是小号。

这件事情也直接被网友扒出。杜兰特因此两天两夜没有睡好,最后只能道歉。

杜兰特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好吧,我们看过了球场上的“死神杜”,也找到了场下不肯服输、偷摸表达自己感受的“民工杜”,你会觉得他是怎么样的人?

之前说了,杜兰特的自尊心,高到了人们理解不了的高度。自尊心让他不能在球场上输,更不能忍受网友无止境的责怪,甚至不能忍受身边球员被侮辱。

于是,杜兰特每次回到雷霆都能产生或大或小的摩擦也就可以理解了。面对挑衅,杜兰特或者对喷、或者顶头、或者向对方鼓掌反击,都是他性子里那股决不能被压制的、无以复加的、强大的自尊心导致的。

超级球星,应该有点脾气。所以,12年总决赛输给热火以后的杜兰特,甚至比之前的成长速度更快。他说,每一天都极为重要,每一件小事都令他重视,“大概95%的时间里,我都在努力变得更好”。

他不服气,他不服气自己拿不到MVP,他不服气自己拿不到总冠军。甚至每次看总决赛,一想到不是自己站在总决赛的球场上,他都会暗自苦恼。

自尊心驱使着杜兰特前进,幻化出无限的力量,足以让他一步一步踏上NBA的最高殿堂。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我可以说,是格兰特在胡扯吗?

众所周知,乔丹在牛队绝对的老大,格兰特只是个普通球员,最多也就算个常规轮换球员。

大家也知道,乔丹在球员时代,是出了名的严厉,不仅仅是对自己严厉,对队友也是一视同仁,几乎已自己的标准来要求队友。乔丹在场上甚至在更衣室经常呵斥队友,甚至骂人。这都理解,为了胜利嘛。

但退役了,不受你管了,就没有必要那么惯着你了,这不,格兰特跳出来了,公开指责乔丹的《最后一舞》的内容90%。很庆幸,格兰特没有说100%。很想知道,格兰特认为的10%是真的,具体是指哪些内容。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只是一种拍摄手法,记录手段,表现形式,不需要有多夸张,更不需要有多离奇,只是稍微修饰下,让人物形象更突出,更立体,更高大,更容易被接受,这些都是正常的,并没有什么值得去争议。

《最后一舞》,我看挺好,你能说那部纪录片,没有导演的意志?没有突出的镜头?没有刻意的安排。

平常心对待吧,要知道,跟着乔丹,好歹混了几个总冠军戒指,要感恩图报。

从这个长达10集的纪录片来看,拍摄的手法主要是以乔丹个人为切入点,全面铺开,最后又回归个人。同时,先把当时公牛队的困境和矛盾做重点描述,作好铺垫,再将乔丹的英雄主义加以渲染,最终将乔丹的伟大和领导力体现的淋漓尽致。

你说它是个纪录片,但 性的东西也不少,就像格兰特所说的,乔丹是足够伟大,但是也并不足以伟大到说什么话,别人都会听, 这里肯定是被和谐过了!

前段时间,有报道说,乔丹之所以会制作《最后一舞》的目的,是因为他看到勒布朗-詹姆斯率领骑士队总决赛在1-3的困境下,实现 历史 大逆转,为骑士夺得首个NBA总冠军后,感受到了强烈的威胁,意识到自己的 历史 地位不保。事实证明也确实是乔丹在电视上观看詹姆斯进行冠军游行时,决定制作的!

既然如此,乔丹的这个纪录片,必然要着重渲染自己,虽然自己已足够伟大!而纪录片的内容所展现出来的真实性不可置疑,但是为了凸显自己,不断地指责和贬低队友,实在有些不可取。

因此,在纪录片播放完毕后,遭到前队友们的怒喷和不满,也无可厚非。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的是,对于疫情之下的NBA来说,《最后一舞》是一场及时雨,下的正是时候,使得这部纪录片不仅成为了NBA联盟救命草,还扩大了篮球之神的影响力,这其中,少不了乔丹机警的决策。

不是,是神化乔丹。

本周,由美国权威媒体ESPN首映的乔丹十集纪录片正式迎来大结局,重点内容就是乔丹1998年总决赛的神迹,以及他对于那支公牛的复杂情绪。完结以后,乔丹的篮球地位再次被提升。而很多篮球从业者和爱好者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包括詹姆斯,都是好评和吹捧的。当然,乔丹就算被神化也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过去24小时内,他第一个三连冠的老队友格兰特就接受访,抨击乔丹人品差。

乔丹老队友首先炮轰的是《最后一舞》的真实性,用他自己的说法,试图忍住不爆粗口,但“它的真实性像狗屎”!作为乔丹的老队友,格兰特表示自己知道那些年九成的真相,他提出一个说法,就是纪录片为了塑造乔丹的权威,故意渲染队友被他欺负后不敢回应,事实上队友们都反击了。但是,纪录片故意剪辑掉这些 历史 画面,给外界造成乔丹高高在上的象。

格兰特还就此引申,表示乔丹人品不行,举例就是后者欺负队友的事情。格兰特说乔丹认为他能统治自己,那太荒诞了。另外,格兰特可以接受自己在训练中被过激防守,比如推搡和拉扯,但乔丹直接拳击队友们,骂人是混蛋,那就是太过分了。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乔丹因为格兰特打得差不给吃饭的新闻,格兰特承认是真的,但他说出来事情的下半场。虽然乔丹确实警告过空姐不要给格兰特吃饭,但格兰特立即爆粗口,并挑衅乔丹,亲自来不让他吃饭。格兰特的强硬态度让当时的乔丹也认怂,并没有动手。格兰特表示,如果乔丹敢这样做,他随时可以打架。

另外一件事就是乔丹指责格兰特泄密更衣室事情,让萨姆·史密斯写出《乔丹法则》这样相当于监控的书。对此,格兰特非常气愤,称乔丹这种指控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并提醒乔丹,“如果乔丹对我怀恨在心,那么我们就像男人一样解决问题”。敢说乔丹不够男人的,也只有格兰特一个了。用乔丹在纪录片中的口头禅,他这样对待格兰特,就是“私人恩怨”了。

格兰特还反过来指责乔丹才是泄密者,但他不是指《乔丹法则》,而是说乔丹新秀赛季到队友酒店房间时看到和许多女人,这种事情曝光就是在侵犯隐私。格兰特因此下结论,“我觉得,如果你把某个人称为告密者,你自己就是一个该死的告密者”。为了证明乔丹人品不行,格兰特还举例巴克利,他表示巴克利跟乔丹是老熟人,但就因为巴克利对乔丹管理夏洛特黄蜂(山猫)有问题,就被后者拉进黑名单。

所以,格兰特指责乔丹联合出品的这部《最后一舞》根本不是纪录片,而是伪纪录片,“所谓的纪录片”。格兰特提供的证据是,乔丹的两位朋友都是这部纪录片的执行制片人,所以乔丹对《最后一舞》把控最终创作决策权。格兰特谴责乔丹为了刻意神化自己,一直撒谎,删掉了太多 历史 ,所以《最后一舞》绝对就是伪纪录片。最后,格兰特隔空喊话乔丹,希望他们还能彼此尊重,如果不能,他也无所谓。

那么,乔丹的纪录片《最后一舞》是否存在行为呢?不得而知,毕竟我们不能完全听信乔丹或者格兰特以及其他任何个体的一面之词,反正都可以参考就是。不过这样的比赛纪录片确实要分成两种情况看,篮球场上和场外。场上的那一部分,只关篮球,所以肯定是正确的,乔丹就是六个总冠军,1998年第二次退役。但场外的那部分内容,可能比乔丹公布的更复杂,因为另一位队友库科奇也质疑过,不应该那样丑化公牛总经理克劳斯。同时,乔丹的很多私生活都不可能被加进去,比如他初恋因为他做了可怕的事情,曾经出轨差点被拳王泰森追着揍,等等。

总而言之,乔丹是复杂的,不能简单评价就是。

这是纪录片,说白了就是**。

至于**,自然存在艺术加工。

可是不管如何地加工,那么纪录片中,乔丹的表现,乔丹的比赛态度,工作完成程度,着实是那个时代最为顶尖的存在。

乔丹的比赛态度,工作完成程度,这是我们绝大多数人要去学习的东西。

自然,乔丹的性格,也不会像影片之中, 描写的那么极端。

太极端的性格,太容易被针对了。

所以,乔丹有霸气,可是,这种霸气让人服气,则不会那么极端。

小细节之处,或许,会存在偏差。

但是,在大方向上,这个绝对是没错。

至于,眼镜蛇格兰特说不爽,说影片不真实,那么这个谁在意?

很抱歉,弱小可是没有说话权利。

乔丹被神化过分吗?

其实,这并不过分,反倒是实至名归。

你看下,在疫情当前,唯有乔丹可以救市。

上一个是科比。

就单说这点,就已经足够了。

本周,“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的个人最新纪录片《最后一舞》终于全部播放完毕。看完这十集的纪录片,不少球迷都感慨万分。老球迷重温了乔丹的故事,勾起往昔的回忆,还知道了一些从前没注意过的细节;新球迷通过影像的方式更加直观地了解了乔丹的伟大之处。

但实际上,纪录片虽然强调真实性,但也是艺术加工的成品,存在一定的倾向性。纪录片的内容不能是虚构的,但是可以对事实进行取舍的。举例而言,若是想尽可能凸显一个人的好,那么就将他做的好事或者成功的例子放大篇幅,而将其失败或者不好的举动淡化乃至闭口不提。

这样一来,纪录片的内容保证没有虚,但那也是片面的。针对这一点,乔丹在第一次三连冠期间的队友“眼镜蛇”格兰特在看完整部纪录片之后就表示当中的内容不够全面,“是的”。

格兰特认为,纪录片放大了乔丹在芝加哥公牛队的领导能力,只把乔丹在训练中跟队友说话的镜头剪进去,但是队友回嘴的镜头没有收录。

实际上,格兰特在球员时代就对乔丹和公牛队有所不满,认为自己在球队里没有得到重视,无论薪金还是球队地位都不能令他满意。现如今《最后一舞》将格兰特的形象单薄化,他自然是不乐意的。

实际上,格兰特作为《最后一舞》的配角,镜头不多是可以理解的。《最后一舞》既然是乔丹的个人纪录片,那么极力凸显乔丹的伟大是理所当然的。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也不算是作。

此外,《最后一舞》展现了非常多的细节,比如乔丹在1998年东部决赛跟步行者队的对决镜头中总能出现一个狂热的女球迷,又比如乔丹曾同意罗德曼在赛季进行期间请离队玩耍,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乔丹的形象。

尽管乔丹在退役成为球队管理层之后做出不少错误决定,但这一切都无损他在篮球领域的伟大。

纪录片一类出书亦或搬上荧幕的,出于宣传需要、商业收益的考虑,也许添加了不少噱头,以提高收视率或创收目的;

真正的真相,从乔丹的立场、视角,队友的立场、视角,球队的立场、视角,媒体的立场、视角等等方面看,可能认知、理解能力各不相同,各有各的说法吧,至于造不不好说,毕竟真相只有真正的当事人才了解。

吃瓜群众权当乔丹职业生涯留给球迷的经典回忆重放, 即好,不必太较真。

格兰特评击飞人乔丹巜最后一舞》?并且说其中90%的内容都是胡扯,这确实令人非常吃惊,也搞不懂“眼镜蛇”先生为什么这时候突然发神经,有些不合时宜钻出来冷不丁儿咬飞人一口呢?毕竟,他也曾在芝加哥公牛效力多年,并帮助大哥乔帮主拿下过两届NBA总冠军。这怎么理论,也不至于兄弟掀桌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吧?

莫非两人结下梁子?

搜肠刮肚了半天,还别说,记忆中真还有些迹象。但在揭开真像之前,请原谅先哆嗦几句格兰特。此君在公牛效力期间,司职大前锋,与迈克尔、皮蓬组成进攻三角(那时候大虫罗德曼和库科奇还没入伙公牛山寨),是名符其实的第三得分点。然而,外号眼镜蛇的格兰特总是在打球中时灵时不灵,就跟巜天龙八部》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样,有时超常发挥,有时却糟到极点,这引起了飞人的极大不满。在一次不该输球的输球赛之后,去下一站的飞机上,乔老爷大概实在气不过,一怒之下,干脆拿走了格兰特的餐食,不让他吃饭。并且告诉工作人员:不要给格兰特先生饭吃。当时格兰特也确实没有吃这一餐饭,这事也是经媒体报道过的,大家也就是当玩笑一般,哈哈一笑而过。真正说,迈克尔当时那种好胜心理,或许真是为激励其他球员上进,并无多大指责之处,但另一方面,也许真为结梁子埋下伏笔。

94年格兰特离开芝加哥入驻魔术,其离开原因究竟是什么大概不用谁多说。不过其后随即打败公牛进入总决赛,这一奇胜实在给了当时一些人议论话题。然而随着花大虫等人开进芝加哥,建立公牛王朝,打得全联盟遍地找牙,议论声便戛然而止,那时格兰特几乎被摁在地上,没多大喘气机会,只有到2001年加入大鲨鱼奥尼尔的湖人,才终于扬眉吐气,帮助奥胖拿下NBA总冠军……

纵观格兰特职业生涯一生,虽然说他拿到了令人垂涎的四枚总冠军戒指,但不得不说,每一次胜利,他总是身边都有伟大的球员。相比较于其他相同位置的人,他幸福很多……只不过这次他对老大哥乔丹的《最后一舞》,说出那番令人咂舌的话,分析起来,大概就那次飞机上挨饿结下的梁子。因为,谁都知道,巜最后一舞》是纪录片,那绝对不是**电视可以随便修改和八卦的,并且该片几乎都毫无保留宣传展示一98公牛王朝的赛事记录。对于94年己经离开芝加哥公牛的格兰特来说,他去评论自己已曾离去不很清楚的事,这似乎己很不合时宜了,再添枝加叶说什么90%的内容都是胡扯,这更有些不像话一一难道NBA都胡扯吗?!

首先,先说的定义?我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方式,太危言耸听。如果说,媒体的报道里面,有谎言,哪怕一句,就是,那。。。。,请问,我有什么证据可以举出反例,有那个记录片是100%真实,没有你所谓的“”?

24史,是否也?谁敢说 历史 没有任何谎言?

所以,还请我先把定义说出来。

其次,这种罗生门,每个人一套说法,谁都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绝对真实。就像罗生门这部**一样。既然无法证明谁是谁非,何来说谎之说?

作真时真亦,无为有时有还无。 乔丹的《最后之舞》究竟不?肯定有的成分。作为一个纪录片,乔丹的《最后之舞》可谓是拯救了疫情期间荒芜的NBA,让在家无聊的人们再一次燃起NBA的热情,回顾或欣赏上世纪90年代属于篮球之神的精彩。

格兰特作为纪录片中被指责的那一个,站出来质疑《最后之舞》的真实性也就可以说的通了。作为书写乔丹的纪录片,或多或少有些神化乔丹,塑造了一个人们敬仰的。其实也幸亏乔丹没有生在如今这个时代,不然也一定会承受着像科比像詹姆斯那样的,来自杠精和键盘侠们的质疑和羞辱。从纪录片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偏执、强大的乔丹,对于大多数同时代的球员来说,乔丹就是篮球之神,两次三连冠,让多少英雄豪杰竟折腰,如此丰功伟绩,在进入20世纪以后,或许只有OK时代的湖人勉强可以与之一战。

强大如乔丹,在职业生涯的前几年,依然也在季后赛边缘徘徊,直到90年代,才真正迎来了伟大人生的春天。再一次回顾彼时的精彩比赛,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才是防守,什么才是血脉喷张,什么才是真正的篮球!乔丹在某种意义上便代表了篮球,真正让更多人认识和了解篮球,体味到篮球的艺术和魅力!

其实对于《最后之舞》,有些虚成分是一定的,即便是一个名人自传,也尽量会往好的方面去写,至于90%的内容都是胡扯,我个人觉得还是夸张了些,这可能只是格兰特表达自己被批评的愤怒而已。

看了乔丹的纪录片,内心多希望陪伴大半青春的科比也制作类似的纪录片,让球迷们再一次燃爆起来!

请提供科比在意大利的详细成长经历,有最好。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年泰森因涉嫌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女郎感""。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勒布朗 詹姆斯的人生经历及对经历的评价

科比出生于18年,当时他的父亲乔才开始他的NBA职业生涯不久。老布莱恩特说:“‘科比’是根据一家牛排店起的名字。不过,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该不该说出来,因为他们也许会索要冠名权呢。”

年,乔结束自己的NBA生涯后,与妻子帕姆带着三个孩子开始其追求幸福的旅程。他们迁到了意大利的里蒂,乔在那里开始他在欧洲的篮球生涯。在其后的8年里,他在四支球队打过球,像演员一样把家从一个城市迁到另一个城市。

儿子科比也慢慢地培养出篮球情结。6岁的科比上了里蒂一所小学的一年级。由于刚刚开始学习意大利语,所以他要比其他学生吃力得多。意大利人热衷的是足球,同学们对科比津津乐道的篮球不屑一顾。于是,篮球成了科比个人的爱好。

“放学后,球场上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练习篮球,其他同学都踢足球。”科比回忆说,“如果他们只有两三个人的话,我还可以把他们赶走,但他们有十一二个人的时候,我就只好让步,要么回家,要么给他们当守门员。”

认识篮球

按美国的标准衡量,科比和他的两个姐姐的童年生活得可谓无忧无虑——街上永远都是安全的,在明亮的咖啡店里,孩子们高高兴兴地与父母同在一起。意大利人对自己的篮球俱乐部也情有独钟,他们挂俱乐部的队旗,穿俱乐部的队服。球迷们会向客队的队员们抛硬币,站在一起蹦蹦跳跳,在整个比赛过程中高声歌唱。科比对父亲受到的崇拜感到非常欣喜。

“他们总是为父亲唱歌。”科比说,然后用意大利语哼唱起当年球迷们的歌:“你认识这个球员吗?他超过魔术师,赛过贾巴尔。他就是乔·布莱恩特!”

每一个周末放学后,乔会带着科比一起去参加训练,意大利的篮球专家们至今还记得这样的场面:比赛半场休息时,科比常到场上展示他投篮的本事,而下半场比赛开始时,观众们总是欢呼着送他下场。

“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篮球,总是跟我们那些队友打球。”乔说,“你知道,那些老家伙,会装着打不过他。”

“我经常鼓动他们,”科比说,“我说,‘嘿,振作点,你们是在跟小孩打球。’等到了比赛的关键时刻,他们就会认真起来。而这时,我已经确信我赢定了。我父亲总是说着风凉话,‘你们就让一个10岁的孩子给打败?’”

加起来超10亿,伊巴卡仅1.2亿,雷霆四少谁挣得钱最多?

篮球让他远离罪恶

如果不是篮球,詹姆斯的童年只剩下关于贫穷、动荡的记忆。勒布朗岁时,他得到人生中的第一个篮球。格利亚和男友埃迪给勒布朗买了一套篮球装置玩具。这个晚上,勒布朗的外婆、42岁的弗雷达死于突发心脏病。勒布朗的童年时光在阴郁中度过。这期间,他爱上了迈克尔·乔丹,爱上了篮球,他为自己挑选了印有23号的球衣。詹姆斯总是说:“童年太糟糕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街头抽烟还是回到教室,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做个小偷……但当我走到球场上时,我知道我只需要做一件事:打好篮球!”在勒布朗那间狭小的卧室里,贴满了飞人乔丹的海报。詹姆斯从小就梦想自己能长到1.98米,像乔丹一样在场上飞翔。当他的身高超过1.98米直奔2.03米时,他一度因此懊恼不已。不过现在他已经不计较了,2.03米的他,经常如1.98米的飞人一样,在场上做着各种匪夷所思的飞翔扣篮动作。从他身上,世人看到了属于飞人的飞翔。后记:再来,他还会那么谦逊吗勒布朗·詹姆斯走后,我又结束了一段忙忙碌碌的日子,好好休息了两天。当然,比起去年5月访乔丹的那段日子,这次简直就算不上劳累。那天陪詹姆斯爬完长城回来后,我从电脑上翻出了去年5月乔丹在长城上的照片。我发现,即使和詹姆斯并排站在长城上,仍然没有翻看乔丹照片时那样的激动。我清楚,詹姆斯,他属于下一代人。属于正在读高一的刘鸣鸣,属于正在读高二的李健,我清晰地记得那两张年轻的脸上,绽放着发自内心的惊喜。而我,则只能活在对乔丹的记忆中了。突然想,如果日后有一天勒布朗·詹姆斯登上总冠军奖台,如果今后他真的成就了乔丹那般霸业。他会不会还来重登一遍长城?我希望那时我同样能一同前往,无论我在做什么。我好像急于知道他和今天相比的变化——他的身边,仍然是那个小鸟依人的女孩吗?他们仍然会走几步就很亲密地合个影吗?他的语气,仍然会那么低调谦逊吗?他的身边,仍然是他的那群儿时的朋友吗?他仍然会不停地告诫那些孩子,要打团队篮球吗?如果到那时,他一定要爬到海拔888米处的那个石碑前,那上面刻着:“不到长城非好汉”。不管怎样,我已经陪两个23号都登过了长城。作为一个篮球记者,这大概可以算做我职业生涯中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吧。 我一共去过四次长城。前两次是和朋友出去游玩,爬的都是黄花城的野长城。后两次去的则都是万里长城的著名景点——去年5月是八达岭水关长城,上周五则是八达岭居庸关长城。去年5月是访40岁的迈克尔·乔丹;上周五则是伴随20岁的勒布朗·詹姆斯。是上天注定的吧?这两人,都是23号。在这之前,全世界的人就都在说,这个23号,是NBA惟一有资格继承那个23号衣钵的人。通俗地说,就是惟一可能的,万众期待的“乔丹二世”。世人把前一个23号称为“飞人”,把后一个23号称为“小皇帝”。

参考资料:

://baike.baidu/view/110186.htm

回答者: onlyfi5ve - 见习魔法师 4-10 22:57

当选麦克唐纳全美高中篮球比赛的最佳球员,在此项比赛中,詹姆斯带领东部球队以122-107夺得冠军,他个人得到27分7个篮板7次助攻;。在朗德博经典篮球赛中,詹姆斯所在球队以120-119夺冠,他拿下28分6个篮板5次助攻,并在最后25秒投中致胜球;在首都经典篮球赛中,詹姆斯为“黑队”贡献34分,12个篮板以及6次助攻,帮助球队以107-102击败“银队” 詹姆斯带领球队取得25胜1负的惊人战绩,被《今日美国》评为虚拟美国高中篮球冠军。而在此赛季中,唯一的一场落败记录是因为詹姆斯所在的SVSM队因为违规而被判输球。

这个赛季中,SVSM赢得了第三个州冠军,在3月22日于俄亥俄州首府哥伦布市进行的最后一场比赛中,他们140-136击败了凯特灵改变队,詹姆斯得25分11个篮板。

本赛季詹姆斯平均得到31.6分、9.6个篮板、4.6次助攻以及3.4次抢断。在拿下橡树山学院队的比赛中,詹姆斯得31分13个篮板以及6次助攻,由此SVSM球队被认为达到美国最高水平。

在与来自洛杉矶的罗切斯特高中比赛中,詹姆斯得52分,投球命中率到达35投21中。2002年夏天AAU篮球比赛中,詹姆斯的左手手腕不幸受伤。。本赛季SVSM队获得23胜4负的战绩,SVSM队在分区赛第二轮中以63-71输给了辛辛那提的罗杰-贝肯队,获得州亚军,詹姆斯本赛季平均得29分8.3个篮板5.7次助攻以及3.3次抢断。

篮球赛季开始以前,詹姆斯还带领橄榄球队打进了州半决赛,但是不幸在比赛中弄伤了左手食指。2000-01赛季战绩:

带领球队获得26胜1负的战绩,并在决赛中以63-53击败对手,赢得了本赛季州冠军,球队被《今日美国》评为25强中的第五位。

詹姆斯也因此入选《今日美国》全美第一球队阵容,并且成为该评选中第一位入选的高一学生。

本赛季詹姆斯平均得25.2分、7.2个篮板、5.8次助攻和3.8次抢断。

另外,詹姆斯还入选了俄亥俄州足球第一球队阵容所在球队取得27胜0负的战绩,决赛中73-55大胜对手,赢得州冠军,决赛中詹姆斯得25分9个篮板以及4次助攻。整个赛季,平均得18分6个篮板。

特长:

詹姆斯最优秀的技术是传球准确,除此之外,他还具备极棒的力量和身体素质,他的身材和技术的全面性使他能适合场上多种位置。另外,教练和队友都称赞他具有无私的品德。

个人情况:

在迷恋上篮球之前,詹姆斯酷爱橄榄球。他老虎-伍兹同一天生日,都是12月30日。詹姆斯视迈克尔-乔丹为榜样,因此他穿23号球衣.

6月1日,LBJ在东部决赛第四节最后2分27秒以及两个加时赛中,LBJ11投9中,三分球2投2中,罚球8罚5中,连续得到25分,创造了NBA季后赛球员单场连续得分记录。

5月7日,LBJ在半决赛对阵篮网的比赛中拿下21分,11个篮板,7个助攻。从而使得个人职业生涯前18场季后赛连续保持着20+的得分。此纪录在现役球员中绝无仅有,在NBA历史上也只有“天勾”贾巴尔做到过。贾巴尔保持的记录是职业生涯最初的连续27场季后赛得分20+。

4月19日,LBJ在对阵雄鹿的比赛中得到24分,5个篮板,9个助攻,从而以27.3分,6.7个篮板,6.0个助攻的个人表现结束了NBA2006-2007常规赛。LBJ成为继大“O”罗伯特森后第一个连续三个赛季达到27分,6个篮板,6个助攻以上的球星。

4月7日,在今天拿到了本赛季第2000分之后,詹姆斯(LeBron James)和今天没能和他上演对手戏的阿瑞纳斯(Gilbert Arenas)成为目前联盟仅有的两名连续三年得到2000分的球员之一。因为膝盖扭伤,阿瑞纳斯的常规赛已经报废。詹姆斯在今天也拿到了生涯第2000次助攻,从而成为历史上得到8000分,2000篮板和2000助攻第二快的球员,仅次于三双之王罗伯特森(Oscar Robertson),詹姆斯用了311场比赛而罗伯特森只用了269场。当然,詹姆斯是最年轻达到这个纪录的。(感谢黄瓜豆腐提供)

3月15日,22岁又74天的LBJ在对阵灰熊的比赛中17投11中砍下29分,从而使得他NBA职业生涯常规赛总得分达到8000分,再度打破NBA记录,成为史上8000分最年轻球员。达到8000这个高度,LBJ仅仅用了300场比赛,场均26.7分。

原超音速老板舒尔茨将超音速卖给了以本内特为首的俄克拉荷马财团。至此,拥有40年历史的超音速不可避免的到达了终章。本内特决定将超音速搬迁到俄城,西雅图人民被欺骗了。来到俄城的超音速改名为雷霆,以08年为雷霆元年,彻底剥离超音速队史。超音速保留了完整的队史,这也算是给西雅图人民留下了唯一的念想。愤怒的西雅图人民诅咒雷霆永远拿不到总冠军,并且宣称杜兰特是在西雅图选中的。

雷霆开启了自己的NBA之旅,承载着多少人的青春。从雷霆四少到雷霆三少再到如今的雷霆单少,最后可能会成为雷霆无少。一个人呐,会有多少个十年,一支球队又能辉煌多少个十年。历史的车轮滚滚碾过,留下的只是一声叹息,一声无奈。

雷霆四少

选秀大会,波特兰用状元签将奥登摘走,将杜兰特留给了西雅图。西雅图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杜兰特,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欣赏这位顶级天才在球场上展示自己的天赋,就匆匆离开了西雅图,只留下了杜兰特青涩的菜鸟时光。选秀大会,威少在首轮第4顺位被雷霆选中。在威少之前,还有罗斯、比斯利、梅奥这三位不可一世的天才。罗斯刚一绽放就匆匆凋零,比斯利、梅奥已经无人问津,现在也只有威少承载着08一代最后的荣光。

同样在选秀大会,雷霆在首轮第24顺位摘走了来自刚果的伊巴卡。伊巴卡的顺位已经接近首轮末段,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伊巴卡成为了雷霆四少内线忠实护卫,雷霆捡到了宝。选秀大会,雷霆在首轮第3顺位选中了来自亚利桑那大学的哈登。之后又一个选秀大年,雷霆选到的哈登没有像塔比特一样成为水货,反而成为了继库里之后又一位09届拿到MVP的球员。雷霆选到哈登之后,雷霆四少正式合体,NBA刮起了一场青春风暴,天空中的那一抹篮成为了球迷最喜欢的颜色。

赛季常规赛结束,雷霆取得了50胜32负的战绩,排在西部第八。是的,当年西部要进季后赛必须得拿到50胜,而这个战绩放在东部可以排到第四。雷霆挤进了季后赛,这是他们队史首次打季后赛,也是雷霆四少们的第一次季后赛。

赛季,雷霆更进一步,拿到了55胜27负的战绩,排在了西部第四位。季后赛中首轮击败掘金,次轮击败灰熊,但是他们在西决中输给了小牛。雷霆四少虽然在西决中输球,但是他们有着很光明的未来。缩水赛季,雷霆四少拿到了47胜19负的战绩,排在西部第二。进入季后赛后,雷霆一路杀到了总决赛。在晋级总决赛的过程中,西决堪称雷霆四少们最伟大的表演。在马刺先赢两场的情况下连胜四局,而那时的马刺还没有彻底老化。剧本就像今年东决一样,雄鹿在2-0领先的情况下被猛龙翻盘。

这是雷霆四少第一次打总决赛,面对来势汹汹的热火三巨头,雷霆先下一城,但是在接下来的这四场比赛中,雷霆没有赢哪怕一场球。总决赛第五场结束后,雷霆四少一脸落寞。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会是雷霆四少最后一场球。那年的哈登,威少,杜兰特,伊巴卡,但是这划上了句号,成为一代人的回忆。

首先离开雷霆的是哈登,对于小市场球队来说,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雷霆吃光了四少的新秀红利,他们必须要面对续约问题。雷霆续约了杜兰特、伊巴卡等,但是实在无法拿到更多的钱去给到哈登。根据后来披露的信息,雷霆管理层只给哈登两个小时的考虑时间。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雷霆将哈登交易到了火箭,换来一堆可有可无的资产。于是,雷霆四少成为雷霆三少。

雷霆选择伊巴卡而放哈登,这有他们自己的考量。哈登看似是第六人,但是一个替补,与主力在一起打球的时间很多。哈登是一个得分手,而杜兰特与威少都需要球权,似乎与他们有很大的冲突。而伊巴卡则不同,他不需要过多的球权,只要做好自己的防守以及承担部分进攻任务即可。哈登被放弃了,但是雷霆低估了哈登对雷霆的影响力。在此后的几年中,雷霆没有重返总决赛的重要原因就是替补席孱弱。如果留下哈登,或许就是一个王朝球队的诞生。而这支王朝球队与那些买来的球星不同,他们是自己培养起来的。

我们看看雷霆三少的季后赛旅程吧。12-13赛季雷霆止步西部半决赛,13-14赛季雷霆止步西决,14-15赛季索性没有进入季后赛,15-16赛季在3-1领先的情况下被勇士翻盘。也就是在15-16赛季结束后,杜兰特无法忍受球队多年处于输球当中,球迷也认为这将是雷霆三少在一起打球的最后一个赛季。

雷霆单少

失意的杜兰特离开了雷霆,他加盟了勇士。杜兰特的决定让人匪夷所思,但是又能被人理解,毕竟他太渴望总冠军了。雷霆送走了伊巴卡。对于伊巴卡而言,他真正认识到了什么是商业联盟。球迷依然记得当年伊巴卡火线复出,但是一定程度上毁掉了他的职业生涯。伊巴卡运动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很少再看到飞天遁地的伊巴卡。

伊巴卡和杜兰特的离开,让雷霆彻底成为了威少的球队,也开启了雷霆单少的暴走时光。在此后的三个赛季中,威少拿到了MVP,并且完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连续三个赛季场均三双数据。只不过威少拿到这样数据的背后,被球迷称为球霸与数据刷子。球迷剪辑出了各种威少抢队友篮板的集锦,以及在下快攻时威少为了刷助攻的画面。

雷霆虽然围绕威少做了多方位的补强,从奥拉迪波到安东尼、乔治,但是都无法让雷霆更进一步。从威少的带队成绩看,连续三年倒在季后赛首轮,而他们却花了更多的钱。除去球员薪金外,还要缴纳高昂的奢侈税,上赛季已经达到了6160万美元。雷霆的烧钱方式和为了省钱送走哈登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雷霆管理层认为只要能赢球,花再多的钱也可以。即便俄克拉荷马是小市场,但雷霆的到来刺激了这里的球市,球队之前一直处于盈利状态。

雷霆无少?

自由市场开启后,伦纳德来了一招暗度陈仓,他招募了合同期内球员乔治。乔治也想逃离雷霆苦海,于是与伦纳德一拍即合。乔治只能对雷霆管理层进行逼宫,逼迫将他交易到快船。

雷霆从快船获得了大量重建资产,包括潜力新人以及多个选秀权。乔治的离开,也就意味着雷霆进入重建状态,随后交易格兰特再次证明了雷霆即将推倒重建。紧接着便是雷霆愿意倾听来自威少的报价。威少还处于当打之年,即便投篮效率下滑但是也有一定的实力。对于那些志在提升战力的球队来说,威少成为他们考虑的对象,尤其是热火。交易威少的难度在于他身背的大合同,这是不少球队打退堂鼓的原因。而交易威少,需要多方交易才能完成。

如果雷霆关于威少的交易达成,那么则会出现雷霆无少的状态。原本最有可能成就一人一城的威少,也成了雷霆重建的炮灰。

结束语

我们看到过NBA各种离别的场面,但是像雷霆这样的结局少之又少。雷霆亲自打造了一套夺冠阵容,有亲手将其毁灭。篮球就像生活一样,永远充满了戏剧性,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一个决定往往也会改变一个人的未来。

雷霆四少到雷霆三少,再到雷霆单少,还有即将来临的雷霆无少,我们的青春也伴随着他们随之消散。人总是要长大,雷霆四少们也逐渐成为三旬老汉。不知道多年以后,在杜兰特或者威少退役球衣仪式上,雷霆四少再聚首时,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不禁会潸然泪下,雷霆错过了一个王朝。嗨,就这样告别吧,但不要忘了天空中的那一抹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