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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活动筹办举办未履行什么责任_体育赛事活动筹办举办未履行什么

tamoadmin 2024-07-19
1.8月宁波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公告海曙区文化旅游及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公告2.成都市体育条例3.温州星矢体育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怎么样?4.关于奥运会5.中国残疾人体育协

1.8月宁波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公告海曙区文化旅游及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公告

2.成都市体育条例

3.温州星矢体育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怎么样?

4.关于奥运会

5.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的组织章程

体育赛事活动筹办举办未履行什么责任_体育赛事活动筹办举办未履行什么

约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用了一整篇共11章的篇幅专门讨论包括公众参与问题在内的环境民主问题,认为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团体的真正介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从以上两个议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社会,都对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国际奥委会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非体育组织,在成功引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向前发展的同时,凭借着广泛而巨大的影响力,利用奥运会这个广阔的平台,积极地为全世界的环境保护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让全世界人民眼前一亮,“绿色奥运”理念为人所知,世人感叹“绿色奥运”所带来的环境保护成果。中国北京成功申办08年夏季奥运会,为此北京奥申委及后来的北京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郑重承诺将举办一届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为理念的奥运会。但由于北京还是一个发展中城市,还处于粗放型经济模式,自然的过度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加上我国环境法制尚不健全,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还很薄弱,“绿色奥运”对于北京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

一、奥林匹克与绿色奥运的发展

众所周知,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一项以体育竞赛为核心的大型的体育文化活动,在国际奥委会的组织、推广下已经走完了百年历程,在始终奉行着“和平、友好、团结”的宗旨,倡导“世界大家庭、体育无国界”理念的同时,通过举办奥运会及其它方式的体育活动,向世界宣扬自己的思想,积极参加国际社会的活动。当环境问题成为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的时候,奥林匹克运动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1、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由法国教育家顾拜旦男爵发起创办于1894年,这一时期正是工业革命以后,虽说大规模的机器生产,人类开发、利用环境的规模越来越大,各国相继出现了严重的自然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一些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也制定一系列单行的环境与保护法规,但各国并没有形成像现在的整体环境观念、环境科学和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各种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也缺乏紧密联系和组织协调,而顾拜旦男爵创办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初衷也只是想以此促进人们友好共处和世界和平, 环保意识是在六十年代以后,环境问题开始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时候。

2、进入七、八十年代,在环境法中称为“斯德哥尔摩时期”,此时,奥林匹克运动的有识之士已经觉察到了体育运动开展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14年,国际奥委会就提出了环保方面的要求,但未形成完整的环保政策,奥运城市环保工作的开展便视其对环保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因为奥运会的举办城市基本上就没离开过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除去1968年的墨西哥城和2008年的北京),这些国家有意识也有能力在环保方面做些工作,虽说力度有限,但在当时已经难能可贵,他们在为后来的承办者作出表率的同时,也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例如,12年慕尼黑奥运会提出了“健康环境中的健康比赛”的口号,要求各国奥委会在各自国家的奥林匹克公园种植灌木。1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每个参加者都得到了一株加拿大的枫树苗,带回自己国家种植。1980年普来西德湖冬奥会组委会用临时建筑来减少对环境的改变,对永久性的设置则以长期使用的观点设计。年洛杉矶奥运会,为了减轻环境污染对比赛的影响,市政当局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将马拉松比赛安排在清晨污染较轻的时候;使用一些电动汽车作为比赛服务用车;为防止运动员缺氧,载着制氧设备的车边开边往路上吹;等等。1988年汉城奥运会为防止大气污染,减少染煤使用量;为改善水质,对汉江进行了长达8年的治理。

3、九十年代,被称为“可持续发展时期”,是区域性环境问题、全球性环境问题大爆发的阶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布伦特兰报告》,即《我们的未来》,该报告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通过和签署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五个体现可持续发展新思想、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文件。这次大会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意义同样十分巨大,会议上,时任国际奥委会的萨马兰奇先生首次提出了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张。1994年在巴黎召开的百年奥运大会上,会议讨论的主题之一就是体育与环境,为此国际奥委会成立了体育与环境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国际奥委会于1996年对《奥林匹克宪章》进行了修订,在第二则(国际奥委会作用)中加入了以下声明:“国际奥委会确保奥运会是在善待环境的情况下举办,并且鼓励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关注环境;国际奥委会将在各项赛事和活动中体现这种关注,并且教育奥林匹克领域的每个人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从此,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目标之一,同时也为奥运环保工作法制化奠定了基础。在奥运环保条款写进《奥林匹克宪章》之后,1999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指导下,国际奥委会制定并通过了《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它对全球体育界积极参加与捍卫和保护环境的行动作出了重要规划,让不同层次的体育团体在从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时以资参考。国际奥委会还在通过此议程的里约会议上发表了意义深远的“里约宣言”,要求把实施《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作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奥林匹克运动各成员之间紧密合作的基础。从此,“环境”继“体育”和“文化”之后成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三大支柱之一,这也标志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完成了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在这一时期举办的无论是夏奥会还是冬奥会,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尤以1994年利勒哈默尔冬奥会最为突出。1994年在挪威利勒哈默尔举办的冬奥会被称赞为奥运会历史上“最环保的一届盛会”,时任组委会环境负责官员奥斯蒙德·尤兰说:“我们努力想使本届冬奥会取得第三种成功:奥林匹克宪章里早就体育和文化,而现在我们想把环境加进去”。 可见,在99年国际奥委会把环境确立为奥林匹克运动的三大支柱之一以前,挪威人已经走在了前面。

4、21世纪可以被称作“绿色世纪”,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倡导以“绿色”为出发点,并以“绿色”为归宿。2000年悉尼奥运会首次提出“绿色奥运”理念,澳大利亚有关方面针对奥运会的筹办者和签约商,在整个奥运建设期间共出台了大约100个环境保护和土地维护方面的法令,为“绿色奥运”的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他们的环保工作受到国际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本次奥运会也被称为奥运史上第一届绿色奥运会。04年雅典奥运会虽说有些地方不尽人意,但在交通和绿化方面所做工作得到了肯定。距离08奥运还有两年的时间,全世界的目光已经投向了北京。

二、北京“绿色奥运”建设

北京奥申委、北京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承诺将举办一届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为理念的奥运会,所谓“绿色奥运”就是用保护环境、保护、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筹办奥运会;通过举办奥运会,促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看北京“绿色奥运”建设。

1、北京奥组委选择在2003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全面启动了“绿色奥运”行动。首先针对自身行为制定了《北京奥组委“绿色办公”指南》,从绿色管理、绿色行为、绿色行动三个方面对北京奥组委的办公、日常活动等作出了环保要求,包括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办公器材选用、报纸回收、无纸化办公、员工的环保行为等。为了加强和规范奥运工程的施工管理,先后制定了《奥运工程环保指南》、《奥运工程绿色施工指南》、《奥运改、扩建工程环保指南》及《奥运临建工程环保指南》,并以附则的形式加在了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当中。同样在与签约饭店的合同当中加入了《北京奥运会饭店服务环保指南》,提出了在综合管理、节约、防治污染、室内污染、室内及餐饮服务以及认定验收等环保方面的基本要求。北京奥申委根据国家标准化组织推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确立2008年奥运会环境管理体系,该体系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通过了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它涵盖了北京奥组委绿色办公、赛事路线规划、场馆规划、合作伙伴选择、签约饭店选择、宣传报道及环境管理等七个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

2、北京市为配合北京奥组委工作早就开始环境整治行动。自1998年以来,北京市开展大规模的环境污染防治行为,实施了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清洁汽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与对策》(1998—2002)的制定和实施,为后来的环保工作做了最后的铺垫,该包括引进天然气代替燃煤、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控制扬尘污染等打气污染防治对策,加强饮用水监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控制工业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对策。出台了包括“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标准。申奥成功后,北京市公布了《奥运行动》,其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为实现“绿色奥运”承诺制定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2004年,北京市开始对新上牌照的重型汽油车和摩托车实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了地方车用燃油油质标准,修订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对工地扬尘污染、运输车辆遗洒、露天焚烧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对冶金、建材、电力行业等重点排污大户开展专项检查,颁布实施了《建材、冶金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制定了《2008年奥运绿色汽车》,目的是所有汽车达到欧III排放标准出租车达到最高排放指标,公交大客90%要用排放指标更低的CNG清洁燃料,在奥运场馆使用零排放电动车。为改善北京市的声环境,有效防治噪声污染,北京市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并实施了《北京市人民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关于我市两侧新建建筑用隔声窗的通知》、《关于防止机动车防盗报警器噪声扰民的通知》等规定。等等。

3、北京奥组委、北京市还积极与环保人士、环保组织保持联系。申奥期间,北京奥申委邀请20多个民间环保组织同北京市一起制定了《奥运行动》。申奥成功后,奥组委继续聘任著名环保人士为环境顾问,参与奥组委规范性文件和工作的编制,为筹办绿色奥运出谋划策。同时,奥组委与在京的民间环保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网络答题活动,为广大关注“绿色奥运”的公众提供一次参与绿色奥运了解绿色奥运的机会;奥组委还积极参与支持学生环保社团活动和环保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此外,北京奥组委、北京市大力推广应用高科技产品和绿色产品。

三、“绿色奥运”的法律的保障

从上面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绿色奥运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奥组委细致的组织工作、的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及法律的保障,任何行动都要在法制的框架下完成,所以建立健全法制至关重要。

1、北京奥申委在申奥时向国际奥委会承诺将严格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运动21世纪议程》,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和行动指南,建议将可持续发展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把“绿色奥运”标准作为申奥的评估标准;为确保奥运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设立“绿色奥运基金”;因为环境保护是一项全球性的工作,而奥运会举办地多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除了68年的墨西哥城奥运会和08年北京奥运会),应该考虑多在发展中国家举办奥运会,可以帮助举办国加快环境保护建设。

2、奥运会作为一项大型体育赛事,一切工作都围绕体育这个中心展开,那么首先要遵守的就是举办国的体育基本法。我国的体育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该法是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从该法颁布实施至今的十余年间,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体育事业在十几年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体育相关的体育产业逐年壮大,已经在我国第三产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现行体育基本法内容明显滞后,已跟不上实际发展需要,尤其是北京获得08奥运举办权后,对与之相适应的基本法的需求更加迫切,所以有必要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增补绿色体育、科技体育、人文体育指导方针,为实现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法保障;明确现代体育的环保功能与任务,对体育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提出可行性的要求。

3、由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体育市场化、职业化的尝试,体育领域的经济行为越来越多,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的浪费日显严重,包括体育项目本身对环境的影响日趋显著。(1)体育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摩托车、汽车、摩托艇、飞机等机械的竞赛活动中,由机械排放的尾气会给周边环境造成空气污染;有些比赛观众集中且人员众多,致使比赛场馆空气质量下降;(2)对水环境的影响:游泳、划船、划水、摩托艇、帆船帆板等水上项目的开展,会直接或间接地污染水环境,有的会对水体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飞机、摩托车、摩托艇等机械马达的轰鸣声和观众观看比赛时的呐喊声及高音喇叭声。瑞士就因为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而拒绝本项赛事入境。(4)对自然的浪费:人工滑雪场、人工游泳池(馆)将浪费大量的水;(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登山活动的频繁,使雪山的雪线上升,过多的潜水活动,会对水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在体育领域也应建立战略环评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由于奥运会不可能经常光顾,但环境保护工作还要继续下去,“绿色奥运”能够使北京的城市环保提前三年完成,足见它的作用,所以有必要按照“绿色奥运”模式构建一个环境管理模式,那就是以人文为基础、以科技为手段、以绿色为宗旨、以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的“绿色体育”运行模式,具体操作可以参照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旅游局合作推出的“绿色旅游”方式

8月宁波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公告海曙区文化旅游及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曹德胜副局长  解读《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10月8日原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令)同时废止。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定》的有关内容,记者就相关内容访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曹德胜副局长。 《规定》出台的背景 1999年,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行为,加强通航安全管理,原交通部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对于保障通航安全和施工作业安全、保护有限的通航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4号令的实施也显现了诸多不适应。  一是在适用范围方面的不适应。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和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国家管辖海域、内河通航水域或岸线上从事水上水下工程建设越来越多。据统计,“十一五”期,平均每天约30项,尤其是苏通长江大桥、港珠澳大桥等特大型水上水下工程的开工建设,施工作业在数量、规模、周期上都呈大幅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青岛奥帆赛、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水上活动和体育赛事频繁举办,活动规模与社会影响较大,参与人数人众多,水上水下活动与通航安全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调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4号令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二是在通航综合利用上的不适应。近几年来,桥梁、港口等大型涉水工程建设掀起新热潮,如长江上即将建成的大桥将达76座。与此同时,这些涉水工程的建设或多或少占用通航水域,工程建成运行与船舶通航安全的矛盾日益突出,如大桥建成后,通航尺度受限,新港口建成,但锚地水域域严重不足等等。涉水工程建设需要统筹考虑城市建设、港口规划、航道和航运发展等,按照4号令的规定,海事部门在涉水工程立项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参与度和决定权均明显不足,已不能适应涉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通航综合利用的需求。  三是在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主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上的不适应。涉水工程的建设,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但部分工程建成后却存在管理主体不明、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一些大桥,建成后就存在管理多头或管理主体不明的情况,导致安全隐患难以整改到位。广东“6.15”事故以来发生的多起船舶与大桥相撞事故,都不同程度地暴露了涉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另外,随着《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4号令也需要修改完善,以符合上位法的相关要求。 《规定》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海事管理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保障通航安全。《规定》的实施,将对水上水下活动行为进行规范,最大程度消除施工、建设和有关活动中的矛盾,对通航安全起到重要保护作用,对航运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有利于保护通航环境。《规定》明确主管机关在工程立项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方式和要求,通过通航安全影响审查、通航安全评估、通航安全报告等方式和手段,科学查找、防范风险,将有利于最大限度提升通航的综合有效利用。  三是有利于规范管理。《规定》明确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报备、实施等事项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也规范了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规范水上水下活动行为,维护良好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规定》的适用范围如何规定? 《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并用列举法对水上水下活动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包括勘探、掘、爆破;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架设桥梁、索道;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二是有碍航行安全的其他水上水下活动,包括打捞沉船、沉物、科学调查等;三是群众性水上水下活动,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等。理解适用《规定》的适用范围,主要是看该水上水下活动是否对通航安全构成永久性或临时性影响。 《规定》有哪些新特点? 4号令主要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范围、施工作业许可、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与4号令相比,《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将4号令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活动,扩大为水上水下活动,将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其他有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纳入调整范围。同时明确了《规定》适用于内河通航水域岸线上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  二是拓展了管理方式。《规定》在原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涉水工程立项阶段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竣工验收通航安全报告相关要求,实现了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引入了科研院校、设计单位,以及行业专家的科研、技术保障,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体现了科学管理。  三是突出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涉水工程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水上水下活动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具体要求,也对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要求予以了明确规定,基本覆盖了水上水下活动各个时期、各个主体,构建了比较全面安全责任链。 《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和要求?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规定》共三十九条,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关于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第一,从事水上水下活动,应依据《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向活动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可以在申请许可证时一并提出。第二,许可证的有效期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活动的期限及水域环境的特点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三,许可证上注明的船舶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许可证上注明的施工作业的单位、活动内容、水域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许可证。第四,发生涉水工程及其设施中止、三个月以上不开工、提前完工等情形时,应及时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许可证注销。  二是关于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立项的对通航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在工程立项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组织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审查,论证审查意见作为工程立项审批的条件。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三是关于水上水下活动安全主体责任。第一,涉水工程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有关职责,落实通航安全评估以及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涉水工程应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涉水工程业主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工程试运行期、竣工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第二,施工作业船舶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条件,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按规定进行作业,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相关规定, 设置安全作业区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做好协调工作。第三,对水上水下活动产生的障碍物、遗留物,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第四,水上水下活动完成后,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通航安全报告,以便及时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是关于水上水下活动的监督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发生自然条件、水域环境危及施工安全的情形,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并取防范措施。对未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施工作业船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形,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规定》还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建立涉水工程施工单位水上交通安全诚信制度和奖惩机制。对违章行为及时通告。  五是法律责任。第一,对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撤销许可,注销许可证;对未经许可、许可证失效、涂改许可证、未按规定报备四种情形应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对违反航行通(警)告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对以上违法行为还可处罚款。第二,对未经许可擅自构筑、设置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设施的,禁止任何船舶进行靠泊作业。影响通航环境的,应当责令构筑、设置者限期搬迁或拆除,搬迁或拆除的有关费用由构筑、设置者自行承担。第三,对未妥善处理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隐患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取相应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

成都市体育条例

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做好疫情防控,特别是文旅场所,游客聚集更是要做好防控准备,所以宁波发布通告,通知中有关于景区的防控规则,大家一定要遵循哟,下面是详情。

宁波明确文旅场所疫情防控重点

近日,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类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督促A级景区坚持实施“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封闭式室内景点、演出场所等在顾客游览观看期间要设置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场所内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二)督促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验码、测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餐具消毒,落实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游客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三)督促公共文化场馆、上网营业场所、场所等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实名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要求,落实佩戴口罩、日常保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督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切实加强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加强行前排查,做好游客信息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做好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和提醒。如果发生本单位组团游客与其他确诊病例(密接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全面排查。近期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该类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和接待来自该类地区的旅游团队;暂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出省职工疗休养活动。对发生的退团团费纠纷应及时处理。

(五)严格做好大型活动疫情防控。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文化活动以及大型会议、会展、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在活动举办前,做好人员健康排查、防疫物资等准备,必要时开展核酸检测;在活动期间,做好活动相关人群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就餐管理,加强活动场所内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并充分落实应急处置准备和医疗救治保障,切实把好人员关、场所关、应急关。

(六)严格做好单位内部人员防疫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配备专人做好员工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督促健康异常人员规范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积极推进疫苗接种。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14天内有南京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纳入社区管控。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出省报备制度,一旦发现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或经研判决定视同中高风险地区的返甬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

海曙区发布文化、旅游、体育行业

疫情防控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海曙区肺炎疫情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全区文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A级景区

1.切实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75%;

2.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3.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隔离点,发现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及“红码”和发烧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二、旅游饭店、等级民宿

1.加强“小门”管控,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要求,督促消费者科学佩戴口罩;

2.前台设置“1米线”,每日对重点公共区域消毒2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

3.严格餐具消毒,落实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

三、旅行社

1.暂停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旅游;

2.暂停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出省职工疗休养活动;

3.旅行社对外开放的门市部,要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要求,督促消费者佩戴口罩;

4.加强行前排查,做好游客信息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做好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和提醒;

5.如发生组团游客与其他确诊病例(密接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全面排查。

四、公共文化场馆和博物馆

1.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实名登记等要求;

2.督促做好“一米线”、科学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3.实施流量控制,公共文化场馆所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博物馆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50%,团队不超过30人;

4.即日起各类线下活动一律暂停,博物馆暂停提供人工讲解服务,涉及已收取的活动费用无条件全额退款。

五、网吧和文化场所

1.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要求,督促消费者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2.强化日常保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公共体育场馆

1.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要求;

2.强化日常保洁、通风等防控措施;

3.重点公共区域、健身器械做到每天中午、晚上2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

七、大型活动

即日起至八月底,送戏下乡、文体赛事、文化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暂停。确需举办的,需报请属地镇(乡)街道审批同意,并落实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对未接种疫苗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和提醒,务必确保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充分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告示牌、LED大屏幕等载体,提醒游客、消费者遵守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营造疫情防控氛围。紧急信息第一时间向我局报送,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

温州星矢体育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怎么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四川省体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项体育事业。第三条 体育工作应坚持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以全民健身为基础,开展文明、健康的体育活动,培养体育人才,培育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第四条 市和区(市)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体育活动,并可受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分别管理本市该体育运动项目。

市和区(市)县人民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体育工作。

本市各类体育协会应按照各自章程,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体育活动。第五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应将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体育事业经费和体育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加。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体育事业。第六条 本市扶持体育产业发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体育产业,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的体育**公益金,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比赛经费不足、体育人才的培训以及当地修建体育场地等体育事业。

市和区(市)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体育**公益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 本市对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成都籍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体育健身第九条 市和区(市)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编制健身规划,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指导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群众喜爱的体育健身活动。第十条 每年元月一日为本市健身越野跑活动日,每年六月十日为本市健身活动日。第十一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举办一次全市性体育大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性老年人健身运动会。

市和区(市)县应每年举办一次学生体育运动会。

区(市)县应积极举办具有民间传统和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运动会。第十二条 市和区(市)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社区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履行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组织指导健身活动等职责。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评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在学生体育工作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规定修建体育场地、配置体育设施和器材;

(二)按规定开设、开齐体育课;

(三)科学安排学生课间操和课外体育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四)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五)开展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和体质监测;

(六)建立、完善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第十四条 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的学生,在升学时按规定加分,优先录取。

本市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体育考试在升学成绩中的分值由市招生工作机构商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后确定。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有地组织职工在工间、工余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体育素质测试,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比赛活动。

本市各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地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体育健身条件。第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应建立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应积极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村体育工作的指导,提高农民体育健身意识,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第三章 体育竞技第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应成立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配备专兼职教练员,开展体育人才的选拔和训练。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应建立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培养、输送机制,积极组织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提高本市运动员体育竞技水平。

关于奥运会

温州星矢体育文化推广有限公司是2017-12-08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江滨路敖江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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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星矢体育文化推广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体育推广;射箭运动(不含弩);健身运动;台球服务、服务;体育器材销售(不含弩);食品销售;体育赛事活动筹办;户外拓展活动筹划;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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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的组织章程

奥林匹克运动会

Olympic Games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世界综合性运动会 。每4年一届,世界上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运动会。

奥运会的由来

古希腊是一个神话王国,优美动人的神话故事和曲折离奇的民间传说,为古奥运会的起源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传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为祭祀宙斯而定期举行的体育竞技活动。另一种传说与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有关。赫拉克勒斯因力大无比获"大力神"的美称。他在伊利斯城邦完成了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不到半天功夫便扫干净了国王堆满牛粪的牛棚,但国王不想履行赠送300头牛的许诺,赫拉克勒一气之下赶走了国王。为了庆祝胜利,他在奥林匹克举行了运动会。

关于古奥运会起源流传最广的是佩洛普斯娶亲的故事。古希腊伊利斯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挑选一个文武双全的驸马,提出应选者必须和自己比赛战车。比赛中,先后有13个青年丧生于国王的长矛之下,而第14个青年正是宙斯的孙子和公主的心上人佩洛普斯。在爱情的鼓舞下,他勇敢地接受了国王的挑战,终于以智取胜。为了庆贺这一胜利,佩洛普斯与公主在奥林匹亚的宙斯庙前举行盛大的婚礼,会上安排了战车、角斗等项比赛,这就是最初的古奥运会,佩洛普斯成了古奥运会传说中的创始人。

奥运会的起源,实际上与古希腊的社会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元前9-8世纪,希腊氏族社会逐步瓦解,城邦制的奴隶社会逐渐形成,建立了200多个城邦。城邦各自为政,无统一君主,城邦之间战争不断。为了应付战争,各城邦都积极训练士兵。斯巴达城邦儿童从7岁起就由国家抚养,并从事体育、军事训练,过着军事生活。战争需要士兵,士兵需要强壮身体,而体育是培养能征善战士兵的有力手段。战争促进了希腊体育运动的开展,古奥运会的比赛项目也带有明显的军事烙印。连续不断的战事使人民感到厌恶,普遍渴望能有一个赖以休养生息的和平环境。后来斯巴达王和伊利斯王签订了"神圣休战月"条约。于是,为准备兵源的军事训练和体育竞技,逐渐变为和平与友谊的运动会。

希腊人于公元前776年规定每4年在奥林匹亚举办一次运动会。 运动会举行期间,全希腊选手及附近黎民百姓相聚于奥林匹亚这个希腊南部的风景秀丽的小镇。公元前776年在这里举行第一届奥运会 时,多利亚人克洛斯在192·27米短跑比赛中取得冠军。他成为 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荣获第一个项目的第一个桂冠的人。

后来,古希腊运动会的规模逐渐扩大,并成为显示民族精神的盛会。比赛的优胜者获得月桂、野橄榄和棕榈编织的花环等。从公元前776年开始,到 公元394年止,历经1170年,共举行了293届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394年被罗马皇帝禁止。

1875~1881年,德国库蒂乌斯人在奥林匹克遗址发掘了出土文物,引起了全世界的兴趣。为此,法国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认为,恢复古希腊奥运会的传统,对促进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有 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在他的倡导与积极奔走下,1894年6月,在巴黎举行了首次国际体育大会。国际体育大会决定把世界性的综合体育运动会叫做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于189赌辏丛略谙@笆锥?a target=_blank href=/view/31483.htm>雅典 举行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以4年一次,轮流在各会员国举行。

到2000年,已经举行了28届奥运会。

开幕式沿革奥林匹克运动会古称竞技会,起源于古希腊,因举办地点在奥林匹亚而得名。古代希腊人有爱好运动竞技的传统。古希腊分成许多城邦,为了祭神,各城邦经常举行竞技会,这些竞技会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竞技会期间实行神圣休战,以便于公民自由往来,为城邦间绵延不绝的战争带来短暂的和平,因而受到普遍欢迎。诸多竞技会中,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在奥林匹亚举行的祭祀万神之父——宙斯的竞技会,即现今所称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

升旗仪式第一届古代奥运会于公元前776年举行。此后每4年举办一次,直至公元393年,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禁止一切异教活动,宣布废除古奥运会为止,历时1169年,共举行293届。几十年后,狄奥多西二世烧毁宙斯神殿,后来洪水与地震又将古奥运会遗址湮没地下。

18世纪中叶,经考古学家挖掘,使古奥运会遗址重见天日。随着近代体育的勃兴,人们渴望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1859~1889年,希腊人曾举办过4届奥运会。1888年法国的P.de顾拜旦男爵提出恢复奥运会的建议,并于1892年遍访欧洲诸国。经两年奔走、筹措,1894年6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了国际体育会议。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此后6月23日就被称为奥林匹克日。会议还决定1896年4月6日至15日在希腊雅典举行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后每4年举行一次,在世界5大洲各大城市轮流举办。运动会如因故不能举行,奥运会的届数仍照算。

1894年6月巴黎国际会议上通过了第一部由顾拜旦倡议和制定的奥林匹克章程。它涉及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宗旨、原则及其他有关事宜。1921年洛桑奥林匹克会议,制定了奥林匹克法,包括奥林匹克运动会宪章、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章程、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则及议定书、奥林匹克运动会举行通则、奥林匹克议会规则等5部分。数十年来,奥林匹克法曾多次修改、补充,但由顾拜旦制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

1900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届奥运会上,有11名女子冲破禁令,出现在运动场上。国际奥委会经过数次争论,终于在1924年第22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允许女子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决议。此后,女子项目成为奥运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参赛的女运动员也越来越多。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国际奥委会还作出许多规定。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国际奥委会设计了奥林匹克会旗,白底无边,中央有5个相互套连的圆环,环的颜色为天蓝、黄、黑、绿、红,五环象征5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大会上会旗首次使用。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在运动场上升起第一面五环会旗,这以后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和升旗仪式。为了宣传奥林匹克精神、鼓励参赛运动员,由顾拜旦提议,1913年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将“更快、更高、更强”作为奥林匹克格言。1908年伦敦奥运会举行时,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奥运会的宗教仪式上,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主教在其布道词中说,奥运会“重要的是参与,不是胜利”,顾拜旦对这句话极为赞赏,以后多次引用,因此不少人认为,这句话应该成为奥林匹克理想。从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开始实施运动员宣誓。1968年第19届奥运会又增加裁判员宣誓。1936年第11届奥运会时,国际奥委会正式规定,在主体会场点燃象征光明、友谊、团结的奥林匹克火焰。此后这一活动成为每届奥运会开幕式不可缺少的仪式之一。奥运会开始前,在奥林匹亚希腊女神赫拉(宙斯之妻)庙旁用凹面镜聚集阳光点燃火炬后,进行火炬接力,于奥运会开幕前一天到达举办城市。在开幕式上由东道国运动员接最后一棒点燃塔上火焰,闭幕式时火焰熄灭。

运动员入场

会场飘扬着奥林匹克会旗及各参赛国国旗

按照规定,凡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均可派运动队参加奥运会比赛。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曾派队或派代表参加了第9、10、11 、14届奥运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在芬兰举行第15届奥运会时,中国奥委会首次应邀参加,中国运动员参加了游泳比赛。此后,中国奥委会一度与国际奥委会中断了联系。19年11月国际奥委会恢复了中国奥委会的合法席位。年中国派出225名运动员出席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23届奥运会,并取得按金牌数(15枚)排位第四的好成绩。1988年第24届、1992 年第25届奥运会,中国派代表团参加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

中国历届奥运会奖牌榜

届数 金牌 银牌 铜牌 总计

23 15 8 9 32

24 5 11 12 28

25 16 22 16 54

26 16 22 12 50

27 28 16 15 59

28 32 17 14 63

举办国 奥运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最有影响的综合性运动会。通常情况下,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国元首都出席大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并在会上致词,由主办国元首宣布大会开幕。以往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由主办国发出邀请,1986年9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汉城会议决定,以后改由国际奥委会邀请。

国际奥委会章程规定,奥运会属国际奥委会的专利。国际奥委会根据申请举办城市的组织能力和财力 ,由全体委员投票决定举办下一届奥运会的城市,并由国际奥委会同获得举办权的城市签订必要的合同。主办城市必须遵照国际奥委会的章程和指示办事,一般要兴建符合标准的运动场地,并为运动员提供专门的住所,住所通常称为奥林匹克村。

项目 奥运会比赛项目有:田径 、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样游泳)、曲棍球、体操、举重、自行车、摔跤、柔道、射击、射箭、击剑、赛艇、划艇、帆船、马术、拳击、手球、现代五项、网球、乒乓球等。除正式比赛项目外,国际奥委会还授权东道国,可将本国开展较为普及的非奥运会正式项目的1~3个列为当届奥运会的表演赛,其他国家亦可派队参加。作为非正式比赛,获胜者不发给奖牌。

奖励 国际奥委会强调比赛只是个人和各队之间的竞争,不是国与国之间体育实力的较量。国际奥委会公布的只是比赛成绩,无各国得奖情况。但东道国、新闻界以及各国奥委会都进行这方面的统计,并按奖牌或分数排列总的名次。在奖励方面,也着重在精神上和名誉上。国际奥委会认为,精神奖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在奥运会上获胜的前三名选手,只分别授予金、银、铜质奖章,不发给任何物质奖励。

古代奥运会自公元前776年于希腊的奥林匹亚举行以来,已经有1200年的历史。最早是一种宗教仪式,逐渐演变成体育活动,当时的比赛项目有五项全能(包含铁饼、标枪、跳远、赛跑和摔跤)、赛跑、拳击、摔跤、拳击角力(拳击和摔跤的混合运动)、四轮马车赛跑和骑马。古代奥运会体现了人们和平的愿望,在奥运期间,交战双方会休战,但是,古代奥运会最终还是因为战争而停止。

奥林匹克的复兴始自1896年,在奥运祖师顾拜旦的努力下,当时在希腊的雅典举办了第一次现代奥运会,有来自14个国家的245名运动员参加。此后,参赛运动员、参赛国家和比赛项目与日俱增,在2000年澳大利亚的悉尼奥运会上,有来自199个国家的10,000多名运动员参赛。成为全球最盛大的聚会,奥运会提出的“更快、更高、更强”精神,体现了现代人追求幸福生活的精神。

冬季体育项目最早在1908年添加到奥运会中,当时是花样滑冰运动。冰球项目自1920年加入。在1924年,冬奥会第一次在法国的查米尼斯单独举行。自1994年起,冬奥会定于不和夏季奥运会同年举行,因此目前奥运会为每两年一届,冬奥会和夏季奥运会交替进行。

历届夏季奥运会举办地

届次 举行地点 年 份

1 雅典?希腊 1896

2 巴黎?法国 1900

3 圣路易?美国 1904

4 伦敦?英国 1908

5 斯德哥尔摩?瑞典 1912

6 柏林?德国 1916 (因第一次世界大战未办)

7 安特卫普?比利时 1920

8 巴黎?法国 1924

9 阿姆斯特丹?荷兰 1928

10 洛杉矶?美国 1932

11 柏林?德国 1936 (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未办)

12 赫尔辛基?芬兰 1940(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未办)

13 伦敦?英国 1944

14 伦敦?英国 1948

15 赫尔辛基?芬兰 1952

16 墨尔本?澳大利亚 1956

17 罗马?意大利 1960

18 东京?日本 1964

19 墨西哥城?墨西哥 1968

20 慕尼黑?原西德 12

21 蒙特利尔?加拿大 16

22 莫斯科?原苏联 1980

23 洛杉矶?美国

24 汉城?韩国 1988

25 巴塞罗那?西班牙 1992

26 亚特兰大?美国 1996

27 悉尼?澳大利亚 2000

28 雅典?希腊 2004

29 北京 中国 2008

30 伦敦 英国 2012

公元前776年希腊人规定每四年在奥林匹亚举办一次运动会。运动会举行期间,全希腊选手及附近黎民百姓相聚于奥林匹亚 在公元前776年举行的第一届奥运会里,多利亚人克洛斯在192.27米短跑比赛中取得冠军。同时他也成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荣获第一个项目的第一个桂冠的人。之后,古希腊运动会的规模逐渐扩大,并成为显示民族精神的盛会。比赛的优胜者获得月桂、野橄榄和棕榈编织的花环等。从公元前776年到公元394年,在这1170年间共举行了293届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一直到公元394年被罗马皇帝禁止。

1875到1881年,德国库蒂乌斯人在奥林匹克遗址发掘了出土文物,引起了全世界的兴趣。为此,法国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认为,恢复古希腊奥运会的传统,对促进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在他的倡导与积极奔走下,1894年6月在巴黎举行了首次国际体育大会。国际体育大会决定把世界性的综合体育运动会叫做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于1896年4月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以4年一次,轮流在各会员国举行。到今年的雅典奥运会已经是第28届奥运会。

从古代奥运会到今天,奥运已经走过了好几个世纪,不管世事如何的变迁,不管举办地参加选手等因素的改变,奥林匹克的精神却始终没有改变。“Citius,Altius,Fortius”永远是每个参赛选手乃至全人类的信念。就是“更快、更高、更强,在今天奥林匹克宗旨、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都已深入人心。代表着世界五大洲人民的奥运五环旗(它是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也是中飘扬在蔚蓝色的天空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对外称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英文全称: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OF CHINA,英文缩写NPCC。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性体育团体,由中央有关单位、全国性各类(或单项)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及省会市残疾人体育协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帮助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改善和增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推动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主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社团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和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特教学校(班)、校园体育、单位及社区残疾人健身活动;

(三)组织、管理、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地部署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基地,举办全国综合性和单项的残疾人体育赛事;

(四)组织参加或举办国际残疾人体育比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对外交流;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提供残疾人体育专项用品、用具标准,组织开发、研制残疾人体育运动器材;

(六)对会员单位及各级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本会分支机构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实施领导和管理;

(七)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制。

第八条全国性各类(或单项)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省会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积极组织开展地区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并批准;

(三)由常务委员会授权体协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举代表参加全国委员会;委员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照本会宗旨,推动该地区本部门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员由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推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可聘请特邀委员;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名誉、名誉顾问、顾问。

第十八条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是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

第十九条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副、秘书长,分支机构、副;

(三)筹备召开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

(四)向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名誉职务和特邀委员;

(十一)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目标;

(十二)提出本会章程修改议案;

(十三)检查、督促章程的实施;

(十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执行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的职权,对执行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委员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残疾人体育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副、秘书长任期四年。(、副、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常务副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执行委员会确认;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常务委员会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残联宣传文体部体育处。

第三十二条本会任职人员如调离所在单位,其协会职务由原单位重新推举人选替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资助;

(三)体育**、**;

(四)国内外组织、个人捐赠;

(五)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后报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修改的章程在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须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之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1999年8月6日全国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执行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